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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03月14日 12:51  浏览:

广大学生:

现将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范围

1.本专科在校生。

2.2017、2018届往届结业生。

二、重修课程范围

本学期所开设的课程(即各学年第二学期课程)。

三、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4日14:00时—18日23:00时。

四、报名方法

1.在校生:登录“教务在线—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报名。

(1)登录教务在线—教务管理系统

(2)点击“学生成绩—重修报名”,在右侧窗口内的课程信息中,选择需要重修课程,点击“申请”即可。

注意:如报名时发现欲重修的课程确系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但系统不显示,这种情况是部分课程/环节因培养方案变化的原因不能线上报名,请填写《在校生重修申请表》(见附件)向课程承担院(部)线下申请。

(3)获准重修课程/环节:待学生缴费、学院根据缴费情况进行教学安排后,即可查询重修课程教学安排(即:可查询获准重修课程/环节信息)。

(4)学院于3月19日汇总(汇总表见附件)2016-2018四年制本科学生(即需缴费学生)报名数据报教务处,教务处于3月20日公布学生报名信息。

2.2017、2018届往届结业生

(1)适用于该两届因未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分要求的学生。

(2)报名方法:填写《往届毕业生重修申请表》(见附件),向课程开设院(部)申请,经院(部)批准后到财务处缴纳重修费。

(3)按照课程开设院(部)安排参加学习、考核。

五、缴费

1.本学期重修缴费:根据《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本科生学分制学费管理暂行规定》(校发〔2016〕59号)(见附件)要求,2016、2017、2018级四年制本科生需缴纳重修费,费用标准为60元/学分。所有2016-2018级专科、专升本学生不需缴纳费用。

2.补交以往学期重修费:2016、2017、2018级四年制本科生同时需要缴纳以往学期重修费(具体情况各学院已安排学生进行了核对,请按照前期各学院汇总、核对情况缴纳)

3.缴费方法及时间安排:财务处于3月22日进行费用批量扣除,请于3月21日前将重修费存入学校统一配发的银行卡(即用于扣缴学费、与一卡通关联的银行卡),存入金额需不少于应缴重修费用金额,否则无法批量扣除。

注意:

(1)关注本人银行卡扣费情况,如没有扣费成功,需学生本人于3月25日到财务处自行缴费;

(2)财务处于3月26日反馈缴费情况;只有缴费成功方可参加重修学习。

(3)2017、2018届往届结业生经院(部)批准后即可自行到财务处缴纳重修费。

六、院(部)进行重修安排

课程开设院(部)于3月27—28日根据财务处反馈的重修缴费情况进行课程重修安排:

1.重修报名人数超过20人(含)的课程/环节,院(部)可单独组班,安排任课教师、时间、地点,组织教学;

2.重修人数少于20人的课程/环节采取插班学习或安排指导教师辅导。

3.重修课程时间安排如与学生本学期正常班级课程时间冲突,可向重修任课教师提交《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重修课程部分听课申请表》(见附件),但需按照课程要求,完成作业及实验方可参加考核。

七、其他事项

1.因培养方案变化,各年级间开设课程信息也会发生变化(含课程代码或名称变化),本学期对部分这样的课程进行了课程替换,替换为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课程名称或代码可能与学生本人需重修课程不同),如:[109057]管理会计替换为 [10811065]管理会计(校企)课程,学生需重修[109057]管理会计,重修报名时,看到的课程是[10811065]管理会计(校企),本学期重修修读也按替换后的课程修读。课程替换信息请查看《重修报名替换课程对照表》。如有疑问,可咨询学院教务员老师。

2.判断课程/环节承担院(部)的方法:通过课程/环节代码进行判断课程

(1)课程代码可通过查看成绩获取;

(2)因培养方案变化,课程代码有6位数字和8位数字两种形式;

(3)6位数字的课程代码:前两位代表开课院(部),如:“[010073]材料工程基础”,其中010073为课程代码,前两位数字01代表院(部)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8位数字的课程代码:前3位代表开课院(部),如:“[11411001]高等数学A(1)”,其中11411001为课程代码,前3位数字114代表院(部)为“数学与物理教学部”。

(5)下表为“课程代码”与“学院(部)名称”对应表:

院部名称

课程代码标识号(课程代码前2或3位数字)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01、01

机械工程学院

102、02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103、04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104、05、20

土木工程学院

105、06

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

106、07

经济与管理学院

107、08、09

会计学院

108、10

艺术设计学院

109、11

外国语学院

110、12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111、13

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

112、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113、14

数学与物理教学部

114、17

体育教学部

115、18

机器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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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公选课

 

附件: 

1.在校生重修申请表.doc 

2.2016-2018级四年制本科专业学生重修收费报备表(修改版).xls

3. 往届生重修申请表 .doc

4. 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重修课程部分听课申请表.doc

5. 校发〔2016〕59号.关于印发《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本科生学分制学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6. 重修报名替换课程对照表.xls

 

教务处         

2019年3月14日     


作者: 教务处
来源: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