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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温馨提示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03月27日 09:42  浏览:

各学院、各位考生:

第53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3月30日至4月1日举行,为了保证本次考试顺利、安全地进行,特提示如下:

1.3月29日(周五)下午、4月1日(周一)上午王城校区基础实验楼“计算机基础实验中心”需要停课,在上述时间段的实验课顺延一周,请通知到相关班级。

2.本次准考证实行在线自主下载打印,请各位考生在3月29日考前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然后认真核对考试时间、所在考场,并按时参加考试,不要无故缺考,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

3.考试当天(以准考证注明的时间为准)请各位考生务必携带三证:准考证、学生证(学生证如丢失可用一卡通替代,一卡通如不清晰,由各学院总支开具学生证明,并贴照片加盖公章)、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上述三证不全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应在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请考生注意:若遗失身份证,请务必在考前到户籍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将不能进入考场。

4.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禁止携带手机等高科技通信设备进入考场,否则无论使用与否,一律按作弊处理!请各位考生千万不要携带上述设备进入考场。

5.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录,诚信应考,拒绝作弊行为,考场内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考试秩序。实施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取消成绩,对扰乱考场秩序,参与作弊团伙、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6.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视频监控,并仍然采用无线信号探测器和金属探测仪来检测用手机等高科技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并加大核查力度,一旦查实,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华体网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将违规作弊考生情况报送上级考试机构,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应届毕业生中作弊的考生将撤消学位证与毕业证。请各位考生珍惜名誉,诚信考试。

7.特别警示提醒: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指出对替考等8种情况或构成犯罪。

8.为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安全性,学校设立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各位考生在考前或考后对有关违纪、作弊情况进行举报。

服务咨询、监督电话:65928158。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7日            


作者: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来源: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