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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门卫管理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05月06日 09:24  浏览: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确保校园秩序良好。经学校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将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师生员工和来访人员一律凭有效证件进行出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效证件种类

1.校内师生员工:工作证、校园卡、学生证、身份证、校徽等。

2.教职工家属及外聘人员:身份证、驾驶证、校园卡。

3.后勤服务人员、商户等:在保卫处备案后,由各部门自己印制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

4.校外人员:工作证、介绍信、身份证、驾驶证。

二、严格出入管理

1.本校师生员工凭本人相关证件进出校园。

2.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凭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未携带证件的,需联系被访单位座机或被访人员手机进行确认,也可由学校工作人员到门口迎接,经门卫核实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

3.举办有外单位人员参加的大型活动,组织单位需提前到保卫处对进入人员、车辆进行报备。

4.骑行车辆人员出入校门须下车并接受检查。

5.本校师生员工驾驶汽车入校,若搭乘校外人员应主动登记。

6.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

7.严把货物、车辆进出,货物出校,需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出门证,经核对、登记后方可放行。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各类违禁物品进入校园。

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出入校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广大师生有义务接受门卫证件检查,入校门时应主动出示证件,积极配合执勤人员做好管理工作,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好校园安全秩序。

四、凡违反门卫管理规定,无理取闹、谩骂、殴打执勤人员,强行入校,妨碍门卫人员执行公务的,将给予批评教育、扣除文明奖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保卫处和门卫执勤人员应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加强出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做好政策解释,避免发生矛盾纠纷。


校综治办         

2019年5月6日      


作者: 保卫处
来源: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