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华体网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评选表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先进学习组织”和“学习之星”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07月04日 19:03  浏览:

各党委、党组织、直属党支部:

自2月21日华体网启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以来,学校各单位和广大党员群众积极行动,充分发挥学习平台优势开展学习,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推动了华体网学习型单位建设。为进一步推动学习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组织评选“学习强国”平台推广运用工作“先进学习组织”和“学习之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二级党组织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员

二、评选类型

1.先进学习组织

2.学习之星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学习组织:重视程度高,组织有力,成效显著;学习组织设置科学规范,党员和领导干部全覆盖;人均积分、参与率在全校同级组织中名列前茅。

(二)学习之星:利用平台主动加强学习,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强,成效显著,总积分在同级组织中名列前茅。

四、推荐时间

学习积分统计截止时限为2019年7月4日,报送时间:2019年7月5日下午5点前。

五、推荐申报和表彰奖励

(一)推荐申报名额。“先进学习组织”无需申报,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各单位参与率和学习积分排名情况综合评定;“学习之星”按照各二级党组织学习平台人数的5%的比例推荐,详见附件1。

(二)表彰奖励。在全校26个二级党组织中评选表彰6个“先进学习组织”,其中,二级学院评选3个,其他党组织评选3个;根据各单位“学习之星”推荐情况,在全校评选表彰100名“学习之星”。

六、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按照评选条件按时组织申报推荐。

(二)报送材料包括“学习之星”推荐汇总表和被推荐人员手机积分截图(均为电子版,无需报送纸质材料),联系人:郭春林、曹曦,邮箱:litxcb@163.com。


附件:

1.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之星”推荐名额.xlsx

2.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之星”推荐汇总表.xlsx


党委宣传部         

2019年7月4日        


作者: 郭春林
来源: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