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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07月22日 10:17  浏览:

各学院(部、中心)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 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 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 2018-2020 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2018〕267 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9 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9〕369号)要求,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19 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并择优推荐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现将华体网2019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评审及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 、认定范围

2019 年度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为教育部教高司函〔2019〕33号涵盖的全部类别及河南省教育厅教高〔2018〕267 号规定的计划 2019 年度立项建设的全部类别,其中: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矿业类、航天航空类、兵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建筑类、植物类、动物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经济管理类、艺术学类等 26 个类别为推荐国家级类别;安全科学与工程类、材料类、地理科学类、地质学类、电子信息类、纺织类、公安技术类、核工程类、护理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机械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力学类、临床医学类、轻工类、生物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水利类、仪器类、自动化类、其他类等其他 22 个类别不作为推荐教育部的类别。河南省教育厅计划立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150 个左右,并从2018 年和今年立项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中推荐 50 个项目参加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遴选。

二、申报名额

评审择优推荐2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2019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和遴选采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标准和申报书,申报材料与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相同,包括《2019 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和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

2.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校内遴选,按要求公示,并填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送交河南省教育评估中心参加推荐认定。

3.2018 年已立项建设的省级项目可对应 2019 年 26 个国家级项目类别申报今年的国家级项目,且须按照本文件要求按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四、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师德好,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项目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须保障线上线下教学应用正常有序运行。

2.申报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3.申报项目应是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申报项目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2 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 10 步,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教学应用。

5.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的项目,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6.项目所属学校须对本实验项目全部内容独有或共有著作权,并确保项目内容及使用项目内容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为保障获得认定后的共享服务工作,共有著作权的项目须经全部共有方同意,在项目获得认定后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免费共享及进行其他符合项目需求的使用。建议学校进行与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

7.申报项目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8.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18 版)》(可在“ 国 家 虚 拟 仿 真 实 验 教 学 项 目 工 作 网(shenbao.ilab-x.com)”下载)要求。

五、申报材料

1.《2019 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特色、技术手段和应用情况等;教学引导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实验目的、实验要求、操作流程等。项目简介与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文档可在“ 国 家 虚 拟 仿 真 实 验 教 学 项 目 工 作 网(shenbao.ilab-x.com)”下载。

六、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人于8 月 30 日将《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五份、存储简介视频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王城校区办公楼113房间),电话:65928103(8103)。

 

  附件1.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教办高〔2019〕369号 关于开展 2019 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19年7月22日     


作者: 谢杰
来源: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