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院部:
接洛阳市科技局通知,为做好2024年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拟提前谋划开展意向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人选)基本条件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省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做出特别重大的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授予省科技进步特等奖。被提名项目(人选)须满足以下条件:
1.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须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者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且在河南省工作满5年以上,并将继续在河南省工作。
2.省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或组织,与河南省的合作须满3年以上,合作协议日期应在2021年1月1日前。
3.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22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准入)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22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5.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22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省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品种权),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品种权)的发明人(或权利人),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8.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个奖种。
9.2023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0.所列论文(专著)、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署名第一单位须为国内单位。
11.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河南省内注册的单位。
12.原则上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13.2023年参评未获奖项目如无新突破,不得被提名参评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连续2年参评未获奖项目不得被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4.提名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中重复使用。
15.提名项目应注重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的实质性贡献,第一完成人和第一完成单位对项目的主要科学技术内容的贡献应占较大的比例。
16.其他问题可参照《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意向材料内容
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申报人填写《2024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书》(见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候选人姓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
科学技术合作奖人单位填写《2024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书》(见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候选人姓名或组织名称、国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与省内合作的主要单位、对推动我省对外科技合作和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做出的主要贡献。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申报人填写《2024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书》(见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学科分类、任务来源、项目起止时间、奖励类别、报奖等级;
2.项目简介;
3.主要科技创新;
4.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目录;
6.论文(专著)目录;
7.完成人、完成单位信息。
(二)申报意向材料时间
请申报人于3月13日前,将意向申报材料(首页加盖第一完成单位公章单独扫描)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lit.edu.cn。
(三)完成正式提名材料准备工作
请意向申报人于3月28日前,参照洛阳市科技局2023年4月9日发布的《洛阳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的通知》(相关通知及附件自行到洛阳市科学技术局官网查看下载)的要求,完成正式提名材料准备工作,待省科技厅正式通知下发后,根据要求再行微调。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5928129
附件1:2024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书.wps
附件2:2024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意向申报单位联系表.wps
附件3: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wps
附件4:202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常见问题解答(参考).wps
科研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