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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巡察工作人员库人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9-20 08:29:19点击次数:编辑:收藏打印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2023年第二轮巡察工作需要,请各基层党组织、单位参照《中共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委员会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党发〔2022〕61号)有关规定,做好优秀科级干部的推荐工作,进一步充实巡察人才库人员力量。

一、推荐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能力强,对党忠诚,具有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

3.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求真务实、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和巡察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无违纪违法行为。

5.熟悉党务、人事、财务、审计、资产等方面的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综合分析、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能胜任巡察工作要求。

二、推荐范围和名额

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党组织按照《巡察工作人员库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优秀科级干部,并填写《巡察工作人员库人选推荐登记表》(附件2)。

其他部门和单位如有合适人选也可推荐。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巡察人才库作为培养、锻炼、使用、输送干部的重要平台作用,严把人选质量关,认真做好人选的组织推荐工作。

2.推荐登记表纸质版于2023年9月25日前报至党委巡察办,电子版发至邮箱jiwei@lit.edu.cn,联系人:李海涛,联系电话:65928331。


 附件1:巡察工作人员库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巡察工作人员库人选推荐登记表.doc



                                中共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