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师资培训 >> 教师培训 >> 正文
  

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6年04月29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建设一支数量适度、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做好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请各院(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报送2016-2017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根据《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关于实施青年教师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院发〔2013〕1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部)根据本单位的学科和专业发展规划需要,合理规划、统筹安排,有计划、有目的、分批次的组织引导相关专业的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报考与学科专业发展方向一致的博士学位;
2、院(部)负责人应从本部门人员的学科结构、学缘结构、年龄结构等方面进行优化,并指导教师重点选择所申报学科在国内或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的重点大学;
3、关于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及有关待遇按照《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关于实施青年教师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院发〔2013〕10号)文件执行;
4、各院(部)务必于520前,按不超过本部门教师总数的10%的要求,制定出下年度的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并提交以下材料:
(1)各院部根据专业、学科的需求导向制订本单位的考博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2)将本单位《2016-2017学年攻读博士学位计划表》(附件1)纸质版送交人事处师资科425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rscjsfzzx@163.com,师资科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待批准后方可报考或派出;
(3)申请人员填写《申请攻读研究生(访学、进修)登记表》(附件2),由所在部门、教务处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科、处级以上干部同时由组织部审查并签署意见;辅导员同时由学工部审查并签署意见。

未列入学校年度计划的人员,学校原则上不予安排派出。

联系人:樊洁
联系电话:65928116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