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校发〔2015〕81号)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请、院(部)审核、资格审查、校教学与师资建设工作委员会评议,认定宋伟志等56名教师符合“双师双能型”教师条件。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及通知要求,现对以下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电话: 65928114
附件:2020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通过人员名单.docx
人事处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