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选派青年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是加强教师社会实践能力培养,促进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创新能力提升的有效手段。根据《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关于青年教师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的实施办法》(校发〔2015〕80号)文件精神,请各院部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制定本单位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的总体规划,确保选派工作顺利、持续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院部于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下学期的实践锻炼方案(派出人数、派出目的、锻炼内容、锻炼方式、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计划汇总表、以及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5)。
2、人事处整理制定学校外出实践锻炼的整体计划,报主管校领导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并在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
3、青年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的经历将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条件。锻炼期间,锻炼人员要安排好教学科研工作,并保证安心在锻炼岗位工作,使实践锻炼能真正达到预期目的,严禁弄虚作假。
4、企业实践锻炼结束后,实践锻炼人员需提交在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的总结报告和《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教师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教师实践锻炼出勤考核通报单》、参加实践锻炼期间的活动图片等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备案。同时,实践锻炼人员凭院(部)的考核意见及相关凭证到人事处师资科备案。经院(部)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报销相关费用,并领取相应的补贴。
5、其他按《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关于青年教师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的实施办法》(校发〔2015〕80号)文件执行。
6、校发[2015]80号文件及各种表格请到人事处ftp教师发展中心-2015工程与社会实践文件夹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