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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2019年第二学期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锻炼人员的通知

时间:2018年12月25日信息来源:人事处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校属各有关部门:

按照学校“示范校”建设师资队伍规划,根据《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教师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基地管理办法(暂行)》(校发〔2018〕7号)、《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教师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实施管理办法(暂行)》(校发〔2018〕9号)文件精神,经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2019年上半年拟派出36位教师全脱产赴实践锻炼基地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锻炼(名单详见附件)。要求如下:

1、实践锻炼时间从2019年3月1日-2019年8月31日,共六个月。

2、实践锻炼人员锻炼期间接受大家的监督。

3、参加实践锻炼教师需在2019年1月4日前把院部与本次新增实践锻炼基地签订的派出协议书(详见附件1)、个人实践锻炼任务书交到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25室)。

4、校工会将给每位参加实践锻炼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5、对未办理相关手续在师资科备案的教师,作未参加实践锻炼处理。

希望实践锻炼教师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实践锻炼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教师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洛理工人事发〔2018〕9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违反实践锻炼纪律者,予以通报批评,记入师德师风档案,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联系电话:纪委监察处:0379-65928039

人事处师资科:0379-65928114

附件1:   2018-2019第二学期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教师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汇总表.xls

附件2:   任务书模版.doc

附件3:   协议模版.doc

                                                                                  人事处

2018年12月25日

(作者:师资科 编辑: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