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旧版 >> 学院概况 >> 规章制度 >> 正文

继续教育学院教材管理暂行规定

2008/09/16 18:59:35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 【双击滚屏】

1.教材管理范围包括教学大纲、教科书、自学指导书、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指导书等各种教学必用书籍资料。

2.按照教育部规定,教材必须采用教材征订单上公布的国家统编教材。

3.各类成人教育教材的选用,由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进行精心遴选,严防故意拔高和降低标准。

4.教材的选用,由继续教育学院和系部共同审定。

5.为保证教学需要,每学期使用教材必须在上学期未教学任务接收同时由任课教师选订。

6.教材发放在每学期学生正式上课前一天完成,所用教材以班为单位,由教材管理人员分发。

7.教材一经预订,不予更改,学生退学,教材费一律不退。如学生更改专业,教材需要重新订购,其费用由学生本人支付。

8.学生的教材费每学年交纳一次,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领取教材时,按实际发生额支付给学院教材库。

9.学生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校时,教材库提前做好结算,多退少补。学生未交清教材费,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版权所有 © 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8号开元校区教学C楼 邮编:4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