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发明人到科研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行政楼229办公室)报备专利转移转化意向,包括专利转移转化受让方及转化金额,填写专利权实施许可或专利权转让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日。
专利权实施许可或专利权转让公示期满后,签订专利转移转化合同。特别提醒:合同上盖单位公章。有三处需要盖公章:首页、倒数第二页、骑缝。
交合同的同时,提供专利证书电子版扫描件、证明专利有效的年费票据电子扫描件。
按照合同约定,受让方付款到学校。
凭借专利证书电子版扫描件、证明专利有效的年费票据电子扫描件和专利转移转化合同,在国家局办理专利权变更+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办理授权实施许可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到市民之家办理开专利转移转化免税发票手续。
到学校财务开免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