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收集到九江市揭榜挂帅项目,涉及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有机硅及新材料各2项,炼油芳烃一体化、数字经济、新能源等领域,详见附件。请有意向合作的老师主动挖掘资源,积极和相关单位联系接洽,有合作意向后向科研处报备,科技大市场和技术转移中心将积极搭建平台,为老师们做好服务工作,联系人:宋老师,0379-65928129。付老师,0379-65928361。
具体事项如下:
一、揭榜条件
本次发布的榜单,市内外符合条件且具有研发能力的创新主体均可主动揭榜,经专家论证及技术需求企业(以下简称需求方)和揭榜方 对接并达成合作协议后,组织开展相关技术攻关任务,项目研发经费由需求方提供,市级科技专项资金提供相应研发费用补助。
揭榜方无单位注册时间、地域(市内外均可)等限制条件,揭榜项目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等门槛要求。揭榜单位应同时符合揭榜的共性条件和单个榜单的个性化要求。
(一)共性条件
揭榜方主要为市内外具有研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法人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三年之内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记录及需科研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社会失信行为记录;
(2)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团队力量等,有能力完成需求方提出的任务需求;
(3)能提供攻克核心关键技术或重大技术的可行方案,且能够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4)承诺项目取得的成果在需求方进行转移转化;
(5)技术需求企业不得作为揭榜方参与项目申报,可以作为合作单位承接转化项目成果。
(二)个性条件
单个榜单的个性化要求,具体详见各榜单信息(见附件2)。
二、揭榜流程及要求
(一)工作流程
1.材料填报。本次揭榜实行“无纸化”申报,不需提供纸质材料。揭榜方围绕榜单内容下载并填写《九江市科技局“揭榜挂帅”企业重大技术需求揭榜申报书》(见附件3),组织编制项目揭榜方案,并按申报要求向市科技局提交申报书及相关附件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
2.揭榜论证。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同行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的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根据专家论证结果,按1个榜单不超过3家揭榜单位的推荐原则,向需求方征询意见。
3.对接磋商。需求方与被推荐的揭榜单位进行接洽,并就技术需求、任务目标、项目实施、经费拨付、成果权属及收益分配等细节进行磋商。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由需求方向市科技局提交同意支持项目立项的意向书;如双方第一轮接洽未达成一致意见且揭榜单位超过3家的,按照本榜单对应的专家论证结果,推荐第4-6名揭榜单位与需求企业进行第二轮接洽,如再未达成一致,则该榜单宣布废止。
4.签约立项。拟立项项目经市科技局审议、公示后,由市科技局组织揭榜方、需求方进行签约立项,三方共同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立项后,需求方、揭榜方分别按项目任务书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市科技局将成功签约的企业作为优质企业向金融机构进行推介,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5.资金拨付。揭榜方所需研究经费由需求方负责支付。市级科技专项经费在项目立项后拨付需求方20万元/项的启动经费。揭榜单位完成项目任务后,需求方应及时向市科技局提出项目验收评估申请,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有关专家等进行项目评估,经专家组评估通过的,市科技局按照三方协议中项目研发投入经费额度的20%对需求方进行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含立项时拨付的20万元)。
(二)相关要求
1.揭榜方、需求方要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行为人的相关责任
2.揭榜申报书中的揭榜方案应在榜单要求的预期目标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并提出具体、明确的考核指标及考核方式,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少于榜单要求的研究内容。
3.揭榜方对揭榜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出具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的单位诚信承诺书。联合揭榜的需提供合作协议作为附件资料一并提交。
4.揭榜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涉密内容,如涉密的,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5.揭榜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统一放入1个文件夹(文件统一命名为“榜单名称——揭榜单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揭榜申报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4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6.申报材料报送。申报材料请发送至邮箱jjskjjjhk@163.com。联系人: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万红、程德正,电话:0792-8224303,手机:18162250157 1347929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