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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分党校章程

时间:2015年03月24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外国语学院分党校章程
外国语学院分党校是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党校的分设机构,接受学校党校的指导,在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教学及各项活动,负责对全院党外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教育与培训。
一、招生办法:每学期开办1期,招生采用“自愿申请报名、团支部推荐、党总支审批、分党校录取”的办法,严格学员质量,提高办学水平。
二、招生对象:凡写过入党申请书的同学都有资格申请入学成为分党校学员。学员必须积极上进,刻苦学习,遵守校纪,团结同学,在群众中能起带头作用,并在上学期考试中没有不及格课程。
三、组织机构:外国语学院分党校设校长1名、副校长1名,教员若干名,日常具体管理工作由院团委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
四、学员守则:
1、坚持认真听课,记好学习笔记,参加结业考核。
2、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故缺课一次(迟到或早退三次计缺课一次)或违犯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将取消学员资格。
3、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听课者,必须提前请假,请假2次以上者,随下期培训班补课,考核合格方可结业。
4、积极参加培训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学院、系、班级的各项工作、学习及活动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影响带动其他同学积极进步。
五、结业学习期满,考试或考查合格,填写外国语学院分党校培训结业登记表,发给结业证书。
中共华体(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外国语学院分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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